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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09:15 来源:亳州市民政局 字体:[ ]

亳州市民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民政局”(网址:https://mzj.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民政18号,电话:0558-5116858,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定期更新栏目信息,按时提醒责任科室,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年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64条,门户网站公布324条,发布政策解读5条,回应热点10次,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公开答复情况。2025年我局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4个,已办结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落实“三级审核”,强化保密审查,提升公开质效。聚焦隐私排查,管控敏感信息,确保内容准确。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批”制度,杜绝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风险排查,及时清理历史失效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安全风险;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确保公文公开属性明确。及时发布规范文件,2025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依据省厅目录修订,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调整,日常维护栏目运行,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畅通公开渠道,保证政策咨询与联系方式同步更新。同时,强化风险排查,月查结合年检,加强监测预警,妥善处置风险,筑牢安全防线。目前,我局政务新媒体已完成注销,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平台管理。

(五)监督保障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对照提示单细化问题,明确领导、责任与时限。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自查,对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针对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发现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全面、准确。2025年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3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起。全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存在问题政策宣传力度仍需加强,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社会公众参与度较低。二是公开水平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推广,畅通政策公开渠道,在政策出台前,公开政策征求意见稿,综合运用简明问答、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政策制定背景,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完成重点领域信息迁移,按照省厅要求,完成信息规范发布工作。今年619日是第13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为提高救助管理工作透明度,增进社会公众对民政救助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市救助管理站组织开展主题为“织密救助网络,筑牢安全底线”的“开放日”活动。

619日上午,“开放日”活动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等先后参观了市救助管理站值班接待大厅和受助人员生活区域及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区域,观摩救助管理工作操作流程和寻亲成功典型案例,了解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救助法规政策与救助理念,座谈交流救助管理工作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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