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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509-00033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民生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2 发布日期: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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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民生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2
发布日期: 2025-09-12
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发布时间:2025-09-12 10:43 信息来源:亳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答:(一)依申请受理。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先行受理。(二)主动发现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主动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提出救助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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