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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506-0002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3 发布日期: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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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3
发布日期: 2025-06-23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23 08:43 信息来源:亳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2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文占等6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全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的关注关心,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有力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在救助资金投入方面。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科学调整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目前,我市现行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756//月、721//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938//月。2020年至2024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分别增长4.1%3.0%,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年均增长3.0%2024年,全市支出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8.4亿元。2020年至2024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额年均增长5.4%。目前,我市现有低保对象21.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3.3%(为全省各地市第3位),位居全省前列。

二、在救助体系完善方面。去年,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举措》,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要求,对低收入人口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救助帮扶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基层民政部门规范认定救助对象、高效实施救助措施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依据。

三、在社会力量参与方面。一是全力推进“救急难”互助社建设通过张贴爱心榜、发放捐赠证书、给予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村级“救急难”互助社建设。目前,我市共成立村级互助社1349个,累计筹集资金3878.0万元,实施救助4777人次,发放款物302.6万元。二是顶格确定购买服务额度将县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额度确定为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通过购买服务,支持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体提供探视走访、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推动社会救助由给钱给物的单元型救助向物质+服务的多元型救助转变。

四、在帮助困难群众自立自强方面。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积极就业。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第一年按照就业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作为必要的就业成本予以扣减。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可以给予最高6个月的渐退期。

五、在加强基层能力方面。会同市纪委监委拍摄警示教育片《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之“违规的低保”》,依托“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组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形成有力震慑。录制《低保怎么办》《年审怎么审》培训课件,全市各级社会救助经办干部根据个人时间灵活观看。每年开办一次民政综合业务培训班,就社会救助政策、作风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推动社会救助经办干部切实转变作风,依法依规施策。

通过您的建议,我们认识到我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各位代表提出的5个方面建议更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救助时效推动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实施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0558-5110273

 

亳州市民政局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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