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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304-00039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民生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3年项目立项依据等信息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3 发布日期: 2023-04-23
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304-00039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民生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3年项目立项依据等信息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3
发布日期: 2023-04-23
2023年项目立项依据等信息
发布时间:2023-04-23 15:32 信息来源:亳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文本

1.“乡镇敬老院管护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全市128个卫生院托管的乡镇敬老院日常运转和发展建设,提升敬老院管护水平,更好服务入住的五保老人,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真正体现政府兜底作用。

2)立项依据: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农村敬老院改革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亳办〔2019100号)。

3)实施主体:各县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1-12月。

5)项目内容:用于全市128个卫生院托管的乡镇敬老院日常运转和发展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1280万元。

7)绩效目标: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乡镇敬老院管护经费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敬老院管护资金

主管部门

102-亳州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县区民政局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3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840

 年度资金总额:

1280

     其中:财政拨款

3840

       其中:财政拨款

128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3年—2025年)

年度目标


申请敬老院管护资金资金3840万,提高生活不能自理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保障敬老院安全平稳运行。

申请敬老院管护资金资金1280万,保障敬老院安全平稳运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补贴敬老院数量

384所

数量指标

补贴敬老院数量

128所

质量指标

生活不能自理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

≥60%

质量指标

生活不能自理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

≥60%

时效指标

项目规定时间资金到位率

12月之前资金到位率100%

时效指标

项目规定时间资金到位率

12月之前资金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

每个敬老院每年补助金额

≤10万元

成本指标

每个敬老院每年补助金额

≤10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此指标不适用

 

经济效益
指标

 此指标不适用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敬老院管护水平。

改善程度明显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敬老院管护水平。

改善程度明显

生态效益
指标

此指标不适用

 

生态效益
指标

此指标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项目可持续影响时间

3年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项目可持续影响时间

1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注:“项目期”指项目的具体实施期限。当年完成的一次性项目,填1年;经常性的常年项目,填长期;有确定实施期限的项目,填确定的年限,如2年。

2.“补助县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补助县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高我市孤儿和困境儿童保护水平。

2)立项依据: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第17号)。

3)实施主体:各县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1-12月。

5)项目内容:调整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提高 300元,新增部分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 50%

6)年度预算安排:1063万元。

7)绩效目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补助县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补助县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2-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各县区民政局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3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189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6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18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63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中期目标(2023年—2025年)

年度目标


申请3189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做到应保尽保,使其生活得到改善。


申请1063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做到应保尽保,使其生活得到改善。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保障人数

≥5905人

数量指标

保障人数

≥5905人

质量指标

 认定和动态管理准确率

实现孤儿认定“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质量指标

认定和动态管理准确率

实现孤儿认定“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性

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资金发放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性

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资金发放

成本指标

 全年补助县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额

3189万元

成本指标

全年补助县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额

1063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全市所有孤儿生活得到保障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全市所有孤儿生活得到保障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影响

儿童家庭养育能力显著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明显改善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影响

儿童家庭养育能力显著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孤儿家庭政策知晓度

≥9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孤儿家庭政策知晓度

≥95%

孤儿家庭满意度

≥95%

 孤儿家庭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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