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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404-00053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解读《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举措》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404-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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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解读《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举措》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解读《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举措》
发布时间:2024-04-19 11:33 信息来源:亳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43日,市民政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举措》,现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2024年2月,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工作实际,我市制定本《举措》。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不断健全我市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结合我市实际,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三、研制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22日,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市民政局对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着手起草修订市级《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举措》3月8日形成文件初稿3月11日向各县(区)民政局、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最后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形成《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举措》定稿

四、工作目标

健全我市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稳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五、主要任务

加强低保、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的精准认定和分类救助工作,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优化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规范“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机制;拓展《亳州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数据赋能作用,对低收入人口进行监测预警;发挥基层铁脚板作用,及时排查核实预警信息,根据群众困难程度和类型,主动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确保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落细。

六、创新举措

一是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对群众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按照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顺序进行逐类审核,确保将申请人认定为最优的低收入人口类别,确保享受最大救助帮扶措施二是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三是“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街道)。2024年6月底前,全市“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将下放至乡镇(街道),进一步压缩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提升临时救助工作实效。强化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明确规定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当月审核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该申请对象审核确认的人均月补助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四是加大支持建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通过财政补贴、村集体支持、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资金,对村(社区)内的特殊困难家庭给予补充救助和应急救助,简便高效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不断健全完善分类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五是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财产、开展慈善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向低收入人口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实现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换,提升慈善帮扶成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做好分层分类政策宣传培训,及时将文件精神落实落地;利用亳州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加大预警监测,对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及时有效实施分层分类救助。

八、解读机构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市民政局社救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1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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