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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亳州市托育协会、亳州市电子商务协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访问次数: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1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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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亳州市托育协会、亳州市电子商务协会未按规定参加2023、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安徽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度)第三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上述两家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上述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两家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向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亳州市谯城区民政路18号

联系部门:亳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558—5110089 

亳州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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