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社会组织监管,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决定对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和2024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集中约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对象
在市民政局登记的,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和2024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市级社会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二、约谈时间
2025年7月9日下午3:00。
三、约谈地点
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谯城区民政路18号)。
四、参加人员
亳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人员,约谈对象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每家社会组织限1人)。
五、有关要求
1.参加约谈人员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约谈对象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负责人(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院长、校长等)参加的,需提供本组织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约谈的,登记管理机关将启动其他执法程序。
3.参加约谈人员名单于2025年7月8日12:00前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负责人参加的,同时报送授权书扫描文件。
联系电话:0558-5110089。
附件:1.授权委托书(模板);
2.整改承诺书(模板);
3.集中约谈社会组织名单。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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