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全力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畅通救助渠道,积极受理群众咨询、求助、投诉、举报等,全方位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措施
广大市民群众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救助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或个人,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2.低保边缘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患有当地县级医疗保障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近一年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参照重特大疾病人员对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数额以医保报销单据等合规票据上数额为准),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3.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核算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时,可以视情适当豁免。
(二)特困人员供养: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三)临时救助:急难型救助对象,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四)低保边缘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五)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且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的家庭。
二、救助标准
城乡低保月补差水平分别为586元/人/月、464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补助标准分别为1092元/人/月、834元/人/月;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756元/人/月)的3-6倍,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可以享受医保、教育、住房、人社等部门相应救助政策。
三、接受监督的重点问题
(一)应保未保问题。未落实渐退期、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以单人保代替整户保等漏保和保障不到位问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排查认定不全面;临时救助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二)低保资金发放问题。县(区)救助资金未按时足额发放,迟拨滞拨、逾期兑付、发放不到位等问题。
(三)“关系保”“人情保”问题。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办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时暗箱操作,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造成的“关系保”“人情保”问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四)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在办理社会救助中故意拖延、刁难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申请渠道
广大市民群众如基本生活遇到困难可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也可拨打市、县社会救助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值守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同时,请广大社区(村)工作者、驻村工作队员、基层干部,加强对低保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临时遇困人员的关注,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协助提出申请、帮助落实救助措施。
五、市、县(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亳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热线:0558-5110273
涡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热线:0558-7230312
蒙城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热线:0558-7626595
利辛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热线:0558-8820016
谯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热线:0558-5130180
亳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社会救助热线:0558-5189376
亳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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