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蒙城县老龄办迅速行动,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及30个成员单位形成共同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
开展集中学习贯彻。17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把学习贯彻《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纳入学习内容。通过不同的方式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政策知晓率。县直各相关单位开展学习贯彻,坚持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干部服务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优化工作的能力。县老龄办对全县学习贯彻进行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准确把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龄事业发展统筹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带头学法、懂法、执法,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据统计,县乡共开展集中学习57场次,接受学习人数达2300多人次。
丰富宣传方式方法。该县下发了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17个乡镇(街道)及30个县老龄委成员单位分别利用宣传栏、游走字幕、村村通广播等形式做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宣传工作。县中医院在门诊大厅通过游走字幕宣传贯彻《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部分章节内容。27家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分别以不同形式宣传解读《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增强社会各界的知晓度。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县民政局联合开展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借助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渠道,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目前,该县通过“村村通”广播宣传每周不少于3期,联合县广播电台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实效每季度不少于1期。印发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政策宣传及老年人防诈骗宣传彩页20万多份。结合“三下乡”政策宣传4期,设立政策咨询台37个,接受政策宣传的干群达17.6万多人次。
突出重点区域节点。全县上下统筹利用好2024年“敬老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结合“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智慧养老行动”“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等活动,在群众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等宣传。县老龄办、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等多部门分别组织学生和志愿者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教育走进养老服务机构。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等部门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普法活动,帮助老年人知法懂法、学法用法,提高其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确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增强普法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献爱心活动走进养老机构136场次,送去各种慰问品价值达37.5万元。
总结经验打造典型。各乡镇(街道)、县老龄委成员单位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县老龄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检查督查通报。对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思路、好做法、好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全县上下结合当前正在创建的全省优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验收评估,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适老化改造项目及老年助餐等惠民政策,开展好各项优质服务,确保各项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政策、优惠全面兑现落实到位。2022年—2023年,该县已成功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全省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县。我县小辛集乡卫生院敬老院、许疃镇卫生院敬老院等7家单位分别被评为全省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坛城镇范集社区、庄周街道二里吴社区、漆园街道十里井村分别被评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城关镇富园社区,庄周街道二里吴社区等7个社区(村)被评为全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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